國際體裁判法庭判陜西聯(lián)合繼承原因
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中,陜西聯(lián)合繼承陜西長安競技欠外援奧格布薪資的問題得到了確認。這一裁決意味著國際足聯(lián)足球法庭爭議解決庭在2024年的判決得到了確認,該判決要求陜西聯(lián)合需向奧格布支付相應的薪資。這一法庭位于瑞士的洛桑,此前也曾對其他案件做出過裁決,如萊昂不得參加世俱杯的最終結論。
對于此次仲裁,陜西聯(lián)合與奧格布的糾紛由西班牙律師何塞·胡安·平托·薩拉負責。仲裁過程中,奧格布提出了多項證明陜西聯(lián)合繼承陜西長安競技的理由,但均未得到仲裁員的認可。
在詳細審查各項證據(jù)后,仲裁員指出以下幾點理由。首先,雖然新舊俱樂部的名稱相近并不意味著繼承關系,但在本案中,新俱樂部堅持使用“陜西長安聯(lián)合”這一名稱,這被視為存在繼承關系。其次,新俱樂部早期使用的藍色龍標志與原俱樂部陜西長安競技的藍色狼標志存在相似性,這表明了標志的繼承關系。此外,雖然新舊俱樂部之間有部分相同的球員和員工,但這一事實并不能直接證明繼承關系。
對于公眾認知,仲裁員強調(diào)在評估體育繼承時其重要性不容忽視。新俱樂部在原俱樂部退出后,嘗試代表陜西省的意圖和實際行為均被視為與原俱樂部保持聯(lián)系的表現(xiàn)。新俱樂部試圖在公眾心目中形成其作為原俱樂部繼承者的印象,并有效改變了其身份認同的重要元素。這種行為意味著新俱樂部對承擔原俱樂部潛在債務的責任意識。
因此,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經(jīng)過審議,最終裁定陜西聯(lián)合對國際足聯(lián)足球法庭爭議解決庭于2024年6月13日作出的裁決提出的上訴被駁回。該裁決要求陜西聯(lián)合必須向奧格布支付欠薪以及罰款,金額分別達到了46萬多美元和26萬多美元。此次仲裁過程中,陜西聯(lián)合聘請了兩位瑞士律師作為代理,而奧格布則聘請了兩位瑞士和兩位保加利亞律師作為其代理。整個裁決書共48頁,詳細記錄了整個仲裁過程和結果。
注:以上內(nèi)容為裁決書的主要內(nèi)容整理,僅供參考。具體細節(jié)和法律解釋請以官方文件為準。